【轉知】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否於民間機構執行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所為之事務
跳到主要內容區

新北市立秀峰高級中學

 

校園網站

:::

宣導活動

:::

【轉知】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否於民間機構執行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所為之事務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