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4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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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4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702739A號函辦理。
二、本案遴選專業工作人員資格如下: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具5年以上服務年資。
2.具特殊教育或輔導經驗及服務熱忱。
3.具特殊教育或輔導相關專業知能。
三、其餘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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