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本土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分團(國中組)115學年度第1學期增能研習暨團員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 檢送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本土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分團(國中組)115學年度第1學期增能研習暨團員公開授課實施計畫」,請鼓勵貴校所屬人員公(差)假暨課務派代參加相關研習,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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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115年8月26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1683447號函、115年8月28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51710528號函、115學年度新北市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及教師與學生多元相關活動計畫暨本土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分團(國中組)115學年度團務運作實施計畫辦理。
- 參加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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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各公、私立國中、高中職閩南語文教師或閩南語文教學支援人員。
- 本市各教育階段已通過教育部/成大台語認證中高級(B2)以上之教師或對閩南語文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 各場次之薦派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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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區輔導:分區內各校務必薦派1名本土語文領域召集人或教師參加。
- 增能研習:本(115)學年度之初任閩南語文教師,應於場次A1、A2或場次B1、B2中擇一系列全程參加;亦鼓勵全程參與4場研習;其餘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 社群學習及輔導員公開授課:符合前開說明二參加對象資格之教師,均可自由報名參加。
- 旨揭各場次增能研習、分區輔導暨團員公開授課之主題、日期、時間及地點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 請於各場次研習時間開始前,逕至校務行政系統(https://esa.ntpc.edu.tw/)完成報名;惟12月9日辦理之社群學習〈台語文教學共融平台教學觀摩會〉需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報名。
- 依據前開教育局函示,請核予講師、國中本土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分團團員及參加研習教師公(差)假暨課務派代。
-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本土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分團(國中組)專任輔導員陳瀅帆老師,電話:02-26093866分機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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