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5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公告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辦理,公告本市115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事宜。請有意申請之學生與家長,依下列時程與規定辦理。
一、 申請時間
115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期間:自 起至 。(續申請者亦請於此期間提出)
二、 申請方式與流程
本次申請全面採線上申辦。請至 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查作業系統 進行註冊與申請(續申請者請直接登入)。
- 線上填寫與上傳:於系統線上填妥相關資料並完成檔案上傳。
- 列印紙本文件:請由系統列印以下三份文件:
- 申請表
- 家長聲明書
- 家長需求表
- 繳交紙本至學校:
- 國中部及高中部(有設籍本校者):請將上述3份文件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進行初審。
- 高中部(無設籍學校者):逕以電子郵件方式將文件傳送至光復高中輔導室(信箱:newtaipeicitygfhs@gmail.com)。
有意申請團體或機構實驗教育者,請同樣於上述系統註冊並線上申請。
三、 注意事項
- 逾期不受理: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及各項資料電子檔上傳。各項要件如有缺漏視同申請未完成,將不進行實質審議程序。
- 面談時程:教育局將於 115年12月至116年1月 間安排申請個案進行面談及審議事宜,詳細時間及地點將由教育局另函通知。
四、 業務諮詢窗口
若有系統操作或法規相關疑問,請洽詢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國中/國小教育階段:國小教育科 倪先生或陳小姐,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821 或 2619。
-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中等教育科 林小姐,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