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防範電子煙違法棄置!全台設置「電子煙回收桶」自主投遞專區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因應《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未來持有電子煙將屬違法行為。為避免違法物品隨意棄置危害環境,政府特別提供緩衝期間的免費自主回收服務,請親師生共同關心與配合宣導!
📌 電子煙回收服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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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投遞方式:各縣市指定據點已設置「電子煙回收桶」,提供持有民眾自主投遞。無需具名、不需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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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收服務期間:自 115 年 9 月 8 日起,至修正條文施行滿 1 個月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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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台回收據點:詳細回收據點清單與地圖,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回收專區查詢。
💡 學校溫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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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全面禁菸:依規定校園內嚴禁攜帶與使用任何菸品及電子煙,請同學們珍惜身體健康,遠離菸害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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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妥善處理廢棄物:若家中或身邊有相關物品,請善用政府設置之回收據點投遞,切勿隨意丟棄於一般垃圾桶或戶外環境。
詳細宣導海報與全台據點 QR Code 圖卡請參閱隨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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