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暑期師生出國機會多,請注意動植物檢疫規定
一、入境時勿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來臺,以免受罰。
二、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三、禁止攜帶回國入境物品類別:
- 鮮果實(如水果類、瓜果類、檳榔等)。
- 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
- 有害生物或活昆蟲:如病原微生物、蚱蜢、甲蟲、兜蟲(獨角仙)、鍬形蟲等。
- 列屬禁止輸入疫區之寄主植物或其產品。
- 列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動物及動物產品(例如來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之豬肉及豬肉製品等)。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網站說明:
入境旅客專區(出國必看不買清單):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
非洲豬瘟相關防疫資訊: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
瀏覽數: